关于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自评会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17-05-11

 各位老师:

   根据天津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等文件要求,学校对2012年和2013年获批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(以下简称建设单位)进行验收自评工作。我院的包装实验教学中心和印刷实验教学中心列在其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
201751514:00,河西校区主楼二会

二、评审程序

(一)建设单位负责人汇报

建设单位各负责人用PPT汇报验收自评报告主要内容(重点阐述实验教学及效果、建设成效与示范辐射)、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等。

(二)专家评审

专家组对建设单位的验收自评报告、发展规划以及佐证材料进行评审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请各位中心相关教师认真准备材料,按时参加!

 印刷工程实验教学中心

2017.05.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