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科技大学“优秀实验员”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:2017-12-21
各位老师:
根据《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实验员评选办法》(津科大实设【2012】16号)文件精神,经各学院推荐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,我校2017年优秀实验员评选工作已完成。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,如有异议,可向相关学院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。书面反映材料请交至泰达校区1-403,受理反映情况电话:60600176。
印刷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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